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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股东增持的附加承诺
2008年9月27日 8点22分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贺宛男  


  

【本文摘要】 根据沪深交易所8月底发布的增持指引,计划增持多少(如2%),实际不一定增持那么多。

  9·19救市,上证指数在6个交易日中涨幅已超过20%,且走势阴阳相间、有涨有跌,给人以稳步上行之感。在这波行情中,大股东增持功不可没。

  不知股民朋友注意到没有,在短短的增持公告后面,大股东均附有这样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例如,中国石油(601857)在大股东增持6000万股后的公告为:“中国石油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中国石油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样,联通集团在增持5000万股后也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他如三大行、新兴铸管(000778)、武钢股份(600005)、华侨城等央企大股东都有类似的承诺。

  这个附加承诺很值得细细琢磨。证券法只规定,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买进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如卖出收益归上市公司),这就是“法定期限”。除了“法定期限”不减持,还有一个是“增持期间”。“增持期间”为12个月,意味着12个月内不减持;而且不减持的不仅仅是增持的那部分股份,而是“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概而言之,如果大股东设定了12个月的增持期,则已向市场承诺,在12个月内不减持自己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当然,根据沪深交易所8月底发布的增持指引,计划增持多少(如2%),实际不一定增持那么多;同理,计划增持期为12个月,实际也不一定那么长。因此,增持指引给出了两种选择:“相关股东应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的实施情况。一是“实施期限届满后”,即12个月到期后公告;二是“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即哪一天宣布不再增持了就可视为实施完毕。笔者相信,如果股市长期低迷,大部分增持的大股东会作第一种选择,行情真的好起来了,大股东认为增持目的已经达到了(这次增持救市目的就是提升股价,而不是增加控股比例),才会宣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由此看来,增持不是一个时点,而是一个时段,9·19救市行情还可持续。当然,大股东要持续增持,还得通过多种金融手段解决资金问题。

  前一段时间,面对天量大小非对市场的冲击,一些国企大股东们总是表态“不减持”,从“不减持”到“增持”,实际上是从“(潜在)卖方”到“买方”的转变,希冀由此改变单边卖出的熊市格局。如果所有央企都能像中石油等公司那样在12个月增持期内(或增持实施期间)不减持,并由此推广到地方国企,非国企大小非就不足为虑,市场就有可能赢得一年左右的时间,静下心来考虑国有股减持细则等制度层面的建设。

  可以预期的是,中国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保持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据此,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松动就很值得期待,如果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业绩逐步走出衰退,投资者信心就能得到恢复,股市就能从政策性反弹向基本面好转演绎。当然,这是需要时间的。

(责任编辑:张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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