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厦门市首批配售的1056套经济适用住房今天开始签订销售合同。
从今天起,厦门市首批配售的1056套经济适用住房(即2007年3月1日前申请的)开始签订销售合同,思明、湖里两区已选房的申请户,可按轮候顺序,根据此前公布的办理时间依次前往建设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办理手续,时间为9月2日至16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有限产权
最低首付需二成
昨天下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厦门建行签订了《社会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厦门建行将向签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提供最低首付二成、最高20年的按揭贷款。据悉,向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商业贷款,此举在全国亦属罕见。
按照政策,9月2日起开始签约的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签约住户仅拥有10%的产权,且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在出租、转让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商业银行的规定,有限产权的住房无法按照100%产权的商业房产一样办理抵押,也就很难获得按揭贷款。但是,如果让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户一次性付款买房,负担又比较重。因此,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厦门建行经过数月的研究和创新,终于达成《社会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由政府提供担保,银行向签约申请户发放住房贷款。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阮跃国说,假如今后有住户在还款上出现问题,将会被收回房屋。
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户在建行办理商业贷款,最低首付仅需二成、最高可贷20年,房贷利率还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下浮15%的优惠,并可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在现场为申请户的购房合同签订、房款缴交、贷款办理等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办理现场不接受现金缴付。申请户应事先将应缴款项存入建行卡,持建行卡现场刷卡缴交房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应事先到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如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建行4.5亿元
圆中低收入者“住房梦”
据悉,厦门建行是厦门市最早开办政策性住房贷款、投放最多住房开发资金的银行,1992年-2007年16年间,厦门建行累计发放政策性住房贷款资金40多亿,个人按揭贷款超过23亿元,20万多户家庭在建行的帮助下圆了他们的住房梦想。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阮跃国说,这也是政府此番选择建行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户提供按揭贷款的重要原因。厦门建行总共准备了4.5亿元资金用于发放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的按揭贷款。
厦门建行行长陈万铭表示,为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厦门建行积极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共同研究探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签订《社会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让中低收入居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不再有任何障碍,并提供优惠的利率,让中低收入居民能通过按揭一圆“住房梦”。
目前,厦门已确定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共20个,总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可提供住宅约4.5万套。现已开工在建17个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住宅约4.2万套,实际在建住宅约2.6万套。其中,万景公寓已于今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高林居住区首批住房将于2009年6月前竣工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自2006年12月开始接受申请以来,全市共有2824个家庭提出了购买申请,目前已完成首批1056户申请户的审核、批准和选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