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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新政利于基金持有人 对基金净值影响几何?
2008年9月18日 8点14分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胡芳 杨源  


  

【本文摘要】 调整估值方法解决了目前公允价值估值法的一个漏洞,有利于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公正。避免因为停牌股产生的净值虚高对基金申赎造成额外冲击,也可避免不正常的套利行为。

  证监会日前给基金公允值的规定,在诸多专家看来,影响将是多方面的。

  证监会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同时(以下简称《意见》),还向基金公司提供了《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了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等4种对停牌股票估值的方法。目前看来,较多的基金公司可能将采取指数收益法。

  "这些影响将是多方面的。"这是记者在采访专家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国泰君安基金分析师吴天宇认为,《意见》中对基金停牌股票的公允值有了详细的规定,能较为合理地反映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化。股票的长期停牌,很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事项,从而使得基本面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其停牌前的价格就不能很好地体现股票的价值。此外,在股票停牌期间,证券市场整体环境也会发生一定变化,从而使得长期停牌股票的停牌前价格不能合理反映系统性风险的变化。

  此外,该项意见还将有助于遏制套利行为,防止基金规模大起大落,损害原持有人的利益。在原有的估值体系下,2007年,双汇发展复牌前众多基金暂停申购,即是为了防止套利资金摊薄原持有人的利益。

  由于今年以来市场大幅下跌,使得投资者可以对重仓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采取"先赎回再申购"的方法进行套利。随着市场的持续下跌和投资者的赎回,停牌股票占基金净值比将越来越大,有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危机。

  有鉴于基金一般不会主动暂停赎回,因此,"赎回-停牌股票占比上升-潜在损失扩大-赎回"恶性循环在所难免。而采用新的估值方法后,停牌股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将不会在股票复牌日一次性体现,从而能规避基金的大幅申赎,有助于行业的稳定。

  上海某家基金公司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意见》的实施有助于基金业绩评价更为公允,便于基金投资者"去伪存真"。在原有估值体系下,股票的长期停牌将扭曲基金的净值表现,从而影响到采用客观数据的基金业绩评价结果,歪曲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能力。采用公允价值法,基金投资者就能消除停牌股票对基金净值的"虚增虚减",利于业绩评价和基金投资。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的基金较多,但除个别基金外,影响不会很大。根据测算以及基金公司的最新公告,此次调整将涉及53家基金公司的150余只基金。大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占净值比并不大,因此,此次调整对净值影响不大。不过,有10余只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占净值比超过了10%,部分基金甚至超过20%。考虑到行业指数跌幅,这些基金的净值下调幅度将较大,部分基金甚至可能达到10%。

  不过,专家提醒,ETF基金由于对停牌股票采用现金替代,此次调整将不受影响;而LOF基金9月16日交易时的场内净值将暂不调整,因此,可能产生虚假的折溢价,投资者应当注意这方面的风险。

  估值调整有利于基金持有人

  从9月16日起,基金根据新的估值政策调整基金净值估算。这是证监会9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规定。

  《指导意见》的核心意见有两点:停牌股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另外,对停牌股公允价值的调整办法并未作明确规定,而是要求基金公司自行确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出了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以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各种估值模型,供基金公司参考。

  业内人士预计,大部分基金公司将采用指数收益法,即参考沪深两家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也就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这一方法容易操作,也比较透明。

  采用行业指数估值,好处是修正了净值虚高的问题;但同时标准不一致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基金公司对停牌股采用何种行业分类标准,采用何种行业指数体系,都会对最后的净值估算产生影响。基金公司有可能倾向于采取高估净值的方法。因此,在同一估值方法下,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统一的细则。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表示,9月16日应用估值新政调整净值计算后,当日重仓持有停牌股的基金净值将会一次性下调。停牌股市值占基金净值比重大的基金单位净值将受到较大影响。一次性调整基金净值以后,后续基金净值将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估值政策调整后,基金净值将更真实地反映基金所投资资产的损益情况。

  从政策本意来看,调整估值方法解决了目前公允价值估值法的一个漏洞,有利于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公正。避免因为停牌股产生的净值虚高对基金申赎造成额外冲击,也可避免不正常的套利行为。由于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并没有明确,因此可能出现估值方法不一致的问题。基金公司采用相关估值方法时应及时公告,投资者也应分析不同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带来的影响。(

(责任编辑:黄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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