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呈明显的多头化特点,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组部等职能部门都有权利从不同的角度直接介入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
“我国现在以"多头" 和"分权"为显著特征的监管模式随着监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日益暴露出其体制问题。如多头管理不利于统筹规划,妨碍保持国有金融控制力和国家金融安全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如出资人权利被肢解,导致了国有金融资产责任主体的虚位,加大了宏观金融风险。”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网总裁何世红这样说到。
同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示,“对于不同性质的金融企业,进行多头监管,并不是什么问题。重要的是,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应该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在监管规则、标准等方面,实现有效的政策对接。”
改革与完善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体制,实现一元化的金融监管,是合理规划我国国有金融资产布局、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何世红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实践,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分散的管理模式,往往是多头监管,多头不管。统一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权,无论对于微观的金融企业还是宏观的金融运行都刻不容缓。
可期的是,在11月即将召开的全国省级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上,中组部、中编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领导,以及各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副主任等都会齐聚北京,就多头管理等热点金融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并研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