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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同等市县油补无差别 发放期限为10个工作日(4)
2008年7月3日 14点29分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作者: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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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央下达的两批补贴资金和我省负担的补贴资金4.12亿元,已经通过分别测算分配指标、一次全额下拨的方式,全部拨付到了各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各地已经都向社会公布了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以便解答有关补贴政策。“国家要求各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我省给各地规定的期限为10天,哈市等地更是确立了7日内发放完毕的目标。“我们将全力做到让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者早拿到钱,都满意。”

  据介绍,为了保障这笔钱及时、合理、公正、透明地发放,全省各级政府还纷纷成立了由行署专员、市(县)长为组长,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政策的协调、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下指导和监督工作。省财政厅还做出这样的规定:(以后)安排补贴工作经费时,将与各地(此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挂钩。各市县财政部门还要在10日内将出租车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情况明细表通过内网上传至省财政厅,以便向社会公布补贴发放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这些钱省里一分钱不留地全拨了下去,这几次发放补贴我们都是这样做的。”

  记者还了解到,在出租车每台平均补贴标准中,各地中心城市都要略高于外县,比如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市区是8460元,外县是4155元;其他地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是5760元,外县也是4155元;农垦均为4155元。

  加油补款实惠到人

  黄文平主任介绍说,全省城市出租车燃油补贴的发放,大原则还是“谁加油谁享受补贴”,在计算时间内花了钱加了油的就应得到实惠。“补贴发放期间,个体司机和雇用司机之间可能会因为补贴再次分配出现争执,各地管理部门会妥善处理此类问题,我们主要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进行协调,讲明谁花了钱、谁用了油,谁就应该享受补贴的道理;二是建议当事人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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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严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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