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从7月1日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部实行“全额缴拨”结算方式。
根据规定,参保单位每月月末之前要全额上缴应缴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全额拨付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参保单位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从欠缴次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额拨付的养老金,参保单位要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并确保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