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8〕858号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信诚〔2008〕234号)收悉。经审查,邱文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