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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监局完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
2008年7月15日 15点30分  来源:保监会    


  

【本文摘要】  江西保监局要求辖内人身险公司必须对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建立完善投保提示制度。投保提示内容包括:一、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二、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合同条款;三、是否如实告知及本人签名;四、对新型寿险产品,要对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五、对银邮产品,要提示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江西保监局寿险处江西保监局要求辖内人身险公司必须对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建立完善投保提示制度。投保提示内容包括:一、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二、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  2008-07-14

  江西保监局要求辖内人身险公司必须对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建立完善投保提示制度。投保提示内容包括:一、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二、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合同条款;三、是否如实告知及本人签名;四、对新型寿险产品,要对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五、对银邮产品,要提示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郝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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