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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麟:珠宝王国的囚徒?(5)
2008年5月9日 8点44分  来源:南方周末    


  

  虽被排挤出自己一手打造的珠宝王国,谢瑞麟仍经常列席董事局会议,签署文件,这也成为日后特赦证人证实谢瑞麟有参与回佣计划的证据。5月6日法庭上,谢达峰在自我陈述时,始终没有正面解释为什么会挪用公司公款。“我不想公司垮掉。”他说。

  向旅行社支付回佣与挪用公司公款,是谢瑞麟与儿子迄今唯一达成的默契。

  控方在法庭上指出,1996年,谢瑞麟父子授权成立一家名为“Worldwide”的马来西亚离岸空壳公司,4年间将总部的6000万港元洗白,支付给旅行社。随后,谢家父子故伎重演,又授意成立其余几家空壳公司。此外,谢瑞麟父子还先后从公司中盗用了338万元公款,用于私下分红与自用。

  2007年8月21日,一名特赦证人在法庭上证实,谢瑞麟在港的5家陈列厅,客源主要是旅行社拉来的大陆团。导游的佣金因游客的“表现”而异:每名游客一进店就“值”30港元,若有消费便“升值”为50港元,如果消费的还是钻石首饰,佣金则按售价的27%计,那意味着,一枚标价10000港元的钻戒,其中就有2700港元属于旅行社。此外,每辆开往谢瑞麟的旅游巴士亦明码标价,一辆小巴50港元,一辆大巴100港元。

  “每次带团从谢瑞麟出来时,我感觉跟在身后的是一张张钞票。”国内一名从业多年的导游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与香港地接导游每次都单独领取各自的佣金。据特赦证人透露,香港地接导游与境外领队佣金单上的数额各不相同,目的是避免让后者知晓非法回佣内情。

(责任编辑:郭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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