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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硝烟的战争 香港与新加坡上演金融“双城记”(2)
2008年5月9日 8点36分  来源:和讯  作者:郑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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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新加坡交易所的围追堵截,香港交易所也被迫几次修改相关的上市规定。在2006年9月招商银行(600036行情,股吧)H股上市之前,香港修订了其上市条例,缩短了大型新股至少要20个交易日后才能申请发行权证的限制。但是在招商银行上市之日,新加坡交易所便推出了14只权证,而5个交易日后,才有招行权证在港上市。时隔一月后,当工行A+H的破冰之旅开始之前,香港交易所再次修改规则。工行上市当天,34只权证在港上市,12只相关权证在新加坡上市。

  修订法律增强吸引力

  为吸引更多的金融企业落户本地,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两地也不断修改相关法律,竞相为各基金公司、金融机构送上优惠大餐。

  香港在2006年通过了立法会议案,对离岸基金实体豁免所得税。时任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的马时亨说,其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例如纽约及伦敦,均豁免向离岸基金征税。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香港基金业正面对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剧烈竞争。

  其实,这一举措是因应新加坡政府推出的“政府金融激励计划”中,对海外基金设立在新加坡分支机构提供税收优惠而所作出的反应。

  香港特区政府对基金公司的新优惠包括,对证监会认可的离岸基金公司(海外投资者持有基金超过一定额度,母公司受到海外监管)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其他基金公司则要根据运营模式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而基金持有人享受免税的优惠。

  在新加坡,监管机构认可的单位信托基金(UnitTrust)需要缴纳少量特定的收入税。国外投资者几乎不用缴税,新加坡的个人投资者如果投资的是房地产基金或单位信托基金无须缴税,机构投资者则没有优惠。对离岸基金而言,享受免税优惠。

  专家认为,打造一个金融中心,凭借一个证券交易所,或者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或者吸引金融机构入驻肯定还是不够的。考量的因素肯定更在于其对资金的吸纳和聚散能力,以及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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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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