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部门积极参与,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合作银行、渤海银行及北京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已介入当前本市蓬勃发展的设施农业建设大潮中。其中部分银行已经出台政策,进入运营阶段。如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在蓟县、宝坻等区县尝试的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借贷新模式得到较好的应用,解决了农民建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蓟县创立的“3+2+1”的融资管理模式为实现融资渠道与产业渠道的对接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去年以来利用这一模式先后为洇溜、东施古、上仓、马伸桥及桑梓等乡镇的设施建设项目发放银政合作信贷资金1560多万元,拉动农民投入6000多万元;宝坻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合作率先以“三台一会”形式启动设施农业专项贷款。以该区新开口镇为试点,创造性地摸索出“乡镇级担保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贷款主体”等新机制,而且针对常规贷款手续烦琐、时间冗长的弊端,简化贷款流程,开发出表单式申报程序,实现了更方便、快捷的操作,为今后金融部门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模式。
设施农业建设是
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推进农业设施化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部署,是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的实质性工程。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产业化、设施装备化、质量标准化、手段科技化、服务社会化、环境清洁化”的发展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推进设施农业再上新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推动。设施农业建设的实践证明,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动,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必须的。我们要真正把工作做到位,说给群众听,干给群众看,帮着群众建,领着群众干。对设施农业实施专项推进,实行目标化管理,加大推进力度,把市委、市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推进设施建设当中,把对农民的支持帮助体现到推进设施建设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