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同室的两名工友夜晚侃闲影响休息,朱某某举刀弑杀工友,导致两男子一死一伤。朱某某作案后在逃跑途中悔不当初,割腕自杀未果后,终向警方投案自首。
5月7日23时40分,通海县公安局接到纳古镇某公司工人报称:刚才,其在宿舍内听到对面的房间有人打架的声音,到该房间查看后发现,住在该宿舍的本厂工人余某某、魏某被人用刀砍伤,余已经死亡,请速出警。民警通过现场勘验及走访迅速查明,与被害人同住一宿舍的小工朱某某(男,17岁,贵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朱某某潜逃。
次日20时25分,迫于公安机关追捕的压力,饥寒交迫、在山上藏匿了20多个小时的朱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3月份,朱某某从贵州老家来到了通海县纳古镇某公司打工,并与工友余某某和魏某同住在公司一间宿舍内。平日朱某某与余、魏两人经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特别是余某某经常动不动就对朱某某进行辱骂,双方关系紧张。事发当晚,因丢失彩票、斗地主输钱,朱某某心情十分沮丧,9点多就上床睡觉。到了11点,熟睡中的朱某某被从外面回来的余、魏讲话声吵醒。朱多次叫他们不要再讲话,但两人仍继续闲谈。此时,被激怒的朱某某跳下床,拿起床边凳子上一把长20多厘米的自制弯刀,朝躺在床上的余某某胸部、背部、肩部连刺数刀,接着朝魏某的脸部砍了一刀,随后迅速翻墙逃出工厂,逃到邻县江川的山上躲藏。事后朱某某十分后悔一时冲动杀了人,曾割腕自杀未果,后来到江川公安局投案自首。记者 李继升 通讯员 张辉 吴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