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巴士乘客只因不满被巴士司机催促上车,和巴士司机吵了起来,接着还拳打脚踢对方。这名凶恶的乘客昨天在法庭认罪后,被法官判坐牢3星期。
被告穆哈末法鲁斯,32岁,面对一项蓄意伤人控状,指他在去年6月6日晚上7时55分,在摩绵路对新捷运的巴士司机黄兴强(译音,44岁)拳打脚踢,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节条文。
调查显示,黄兴强在去年6月6日晚上7时55分把巴士停在马里士他路,靠近Hotel 81的候车站让乘客上车。被告也要上巴士,但是他却一直在抽烟,和旁边的友人讲话,没有马上上车。
为了不耽误车上乘客,黄兴强催促被告上车。被告和友人上车后坐在左前方。
黄兴强听到被告在车上口出恶言,便询问他在骂些什么。被告随即站起来,上前踢司机座门,双方发生争执。被告朝黄兴强的头部打了一拳,接着用脚踹他的身体,使他胸部和下颚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