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得到消息,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重大举措,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要求全疆各级财政部门采取逐步将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信社开户管理或代理支付的方式,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扩大支农资金的来源,促进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运营资金不足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得到消息,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重大举措,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要求全疆各级财政部门采取逐步将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信社开户管理或代理支付的方式,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扩大支农资金的来源,促进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水平。
“这项举措对农村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都是重大利好。”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主任阿不都告诉记者。
据了解,2007年,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仅占全区金融同业的8.85%,而农业贷款的投放却占到全区金融同业的70%以上,特别是农户小额贷款覆盖率和贷款净投放都分别排在全国农信社系统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已十分突出。
“然而,由于过去存款资金量小笔数多,造成资金成本比较高,给农民的贷款利率无法降下来。现在有了财政涉农资金的大力支持,我们就能实现给农民贷款利率往下调的目标,有利于广大农民增收致富。”阿不都说,目前公存资金只占到农村信用社存额总量的30%左右,随着逐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信社开户管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资金会越来越充足。
财政涉农资金是建设新农村和支持各级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随着近些年我区农村信用社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已经具备了管理财政涉农资金的能力。据了解,2007年全区农村信用社实现经营利润7.5亿元,盈利面达到95%,经营效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阿不都表示,农村信用社会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让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真正为“三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