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内业务创新和跨区业务创新的动力都较强,可以在金融创新方面进行探索。长三角经济活跃、资金充裕,贴近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应该充分利用,通过加深长三角企业和个人对金融市场的利用程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有效管理。
其次,可以对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功能整合,比如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改善区域信用环境、建立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等方面。
人民银行一直重视对长三角金融稳定状况的监测分析,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进行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监管。相关部门可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共同预警和及时通报金融风险。也可以通过建立长三角金融控股公司联合监测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区域经营的风险问题,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