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履行一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操作职责和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人民银行确立了“加快组建、有效整合、稳步推进、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建设方案。
上海总部是总行公开市场操作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发业务中心。2006年,人民银行将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日常监测和准入管理等职能划转上海总部,同时,授权上海总部负责全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的汇总编写工作,参与全国金融稳定信息系统建设,这标志着上海总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重点结合上海金融发展的实际,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改进外汇管理等几个方面争取有所作为。包括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改进外汇管理、促进对外交往等。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必然趋势,而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是其必然要求。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跨行政区的经济活动,必然产生跨行政区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全国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上海目前已基本确立了以金融市场中心为主要特征的国内领先金融中心地位,推动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推动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程度提高,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上海较完备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强资金、机构、人才等金融要素向上海集聚,从而增强上海服务和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