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2007年辽宁省民间融资调查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正式对外公布,调查显示,去年辽宁省民间融资年利率最高达到了84%。
借1000元,一年归还,利息最高可达840元。
近日,《2007年辽宁省民间融资调查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正式对外公布,调查显示,去年辽宁省民间融资年利率最高达到了84%。
民间融资总规模年增12.4%
“这是辽宁省首次对全省民间融资情况进行全面公布。”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透露称。
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末,辽宁省民间融资总规模约为487.94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显著的特点是个人与企业的融资比例基本持平,各占50%。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负责人表示,从去年开始,国家执行了一系列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金融信贷受到明显限制,这直接导致了个人、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进而使融资的方向转向民间。
最高借款年利率84%
2007年12月,央行第6次加息后,5年以上贷款的年利率已达到7.83%,这已经使众多贷款买房的市民备感压力。
然而,报告显示,去年被调查的样本融资年利率最高达到了84%,已是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的10倍以上,在个体工商户中最高年利率为60%,农户样本最高利率为40%。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负责人并未透露样本的详细情况,仅表示,能愿意用这么高的利率借款的人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借款后,其还能获得更高,甚至超乎想象的回报,另一种就是,其借款根本就不想还。
“另外,这种高利率融资基本为短期融资,多数用于婚丧嫁娶、疾病治疗等方面,而真正的农业种植或生产经营根本不会选择这种高利率的融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相关负责人称,但无论怎样,民间融资利率的攀升,正在加大民间融资的成本与风险。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陆光律师介绍说,依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律规定,借款人承担的超出规定部分的利息将不受保护。”陆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