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合作联盟,典型代表是刚刚于3月获准筹建的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这一模式借鉴德国储蓄银行,14家城商行在保持现有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共同入股组成新的联合体,预计将于6月正式成立。
合作联盟注册资金1.4亿元,由参与的14家城商行等额出资1000万元,不设董事会,“每行一股、每行一票”,由14个城商行成员组成的股东大会直接行使董事会权利。摒弃了行政撮合和长官意志,合作联盟有利于按照真实的市场意愿和实力强弱,推进成员间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共同做大市场分额。
四大障碍限制城商行跨区域合作难有实质进展
上海银行副行长王世豪认为,城商行区域合作近几年来步伐有所加快,如组建区域合作银团、柜面通等,跨区域股权合作也不断取得进展,但仍缺乏实质性战略突破。
我们发现,目前长三角地区城市商业银行跨越区域合作、联合,尚存在三大障碍:
首当其冲的是,行政主导因素对地方金融重组有话语权,这在短期内效率非常高,但从长期来看,影响效益的发挥。一位市场人士表示,行政之手捏和的“联姻”,不一定由好的银行主导,对较差的银行有利,对业绩好的银行却可能是打击。另一方面,实力强的银行在跨区域拓展时,也往往遭遇地方利益出发、人为设置的行政樊篱阻隔。
第二,目前的总部-地区监管体系,导致各区域间缺乏有效沟通合作,也需要改进协调。这种监管体系下,各地金融改革、发展的目标进程容易为政府换届等因素左右,难以有效推动跨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