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当允许民间资本控制村镇银行,适时取消最大股东须是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规定,使村镇银行成为真正的民营银行
自1978年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已走过了整整30个年头,但时至今日,农村金融仍是一个难题,原因何在?
内蒙古金融办主任宋亮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是当务之急”。
内蒙古是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很集中的省份,宋亮曾在内蒙古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多年,他认为,农村金融改革“需要更大的突破”。一方面要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金融机构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减少行政干预,促进经营机制的多元化。“关键是要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使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自主选择发展道路。”
国有金融绝对垄断是首要问题
记者:请你结合内蒙古的情况谈谈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中面临哪些主要问题?
宋亮: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有三大问题:一是国有金融一统天下,金融主体过于单一,金融服务严重匮乏;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三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有很大缺陷。
1994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逐渐形成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和准国有的农村信用社一统天下的局面。以内蒙古为例,2006年末全区农业贷款中,信用社和农行占了98.1%,形成了绝对垄断的经营格局。
这种格局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近年来农业贷款总额虽然不断增长,但其余额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却由2000年的15.6%一路下降至2006年的10.3%。农户贷款覆盖面仅有57.6%,比孟加拉国小额信贷覆盖面的75%还低17.4个百分点。
记者:如何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
宋亮: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而解决二元结构问题决非一日之功。农村市场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的。与其“劝说”大银行做小业务,不如培育面向小企业、农民的新型金融机构。现在的做法就是“存量”、“增量”并举,以“增量”改革带“存量”发展的思路。
允许优势企业控股
记者:如何确保新出现的金融机构能真正为小企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而不是追逐大客户呢?
宋亮:首先要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理性的银行必然会先追逐优势大项目,然后依次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放款,最后才有可能面向农村。这是市场规律使然。因此关键要建立一种机制,使这些逐利的金融机构心甘情愿到农村服务。
记者:你说的是怎样一种机制?
宋亮:这是一种真正以市场为基础,并辅之以政府适当引导和服务的机制。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无形中将民营资本排斥在外,不利于形成金融主体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