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国家统计局福建省调查总队昨日公布数据显示,4月福建省CPI同比上涨7.2%,但CPI水平与3月环比有所下降,同时也低于全国8.5%的涨幅。1-4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均大幅高于CPI涨幅。
数据显示,1-4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2.4个百分点。在调查的八大类中,呈“五升三降”趋势: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烟酒及用品分别上涨18.3%、7.6%、3.4%、2.5%、1.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衣着、交通和通信分别下降6.4%、6.0%、0.9%。
从各月走势看,4月份CPI同比涨幅7.2%,涨幅1-4月呈扩大趋势。但价格水平环比有所下降。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下降了0.1%。
调查队分析指出,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1-4月全省食品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8.3%,直接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6.2个百分点,影响面达93.9%。16小类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同时,国际油价、金价上涨带来的工业消费品价格稳中趋升;农业生产资料涨幅较高也推动了CPI涨幅。
数据显示,1-4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49.72元,同比增长15.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速逐月加快,累计增速首次突破两位数。1-4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646.83元,同比增长10.1%。经营净收入增幅居各项收入之首。(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