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管,建立规范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优化准入机构质量。监管部门应重点选择、扶持几家信誉好、服务优、致力于拓展农村市场的保险公司有步骤地进驻,把握好节奏,防止各公司盲目一哄而上,遍地开花式的铺设机构。二是合理规划网点数量。可考虑在人口较多、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多设几家机构,反之则要限制机构的过度“繁殖”,既要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又要保持适度竞争。三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只要乡镇、乡村一级存在有效保单,基层机构不得擅自撤离。在保单后续服务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撤或并退出手续。
(三)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切实维护保险业诚信形象。为适应农村市场,保险公司应建立和调整内控机制和管理模式,实施适合农村市场的客户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员工和销售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防范误导行为。农村民风纯朴,保险资源脆弱,一件事处理不好,往往会波及周边一大片,因此保险公司应循序渐进,切忌急功近利。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农村机构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各家公司签订规范农村业务服务公约。督促保险公司在职场建设、文化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制定农村机构发展标准和服务标准,从业绩指标、人力指标、从业行为指标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同时适时总结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机构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