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全面,就是要把握事物整体;准确,就是要摸清实际情况;客观,就是要防止主观干预;真实,就是要反映本来面貌。
做到全面准确,要适应形势变化,突出普查重点。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研究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第二、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搞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是要把全国以及各地的经济情况全面准确地摸清楚。
从目前情况看,服务业统计、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点问题。这次经济普查,重点是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情况,把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拿到手。
做到客观真实,要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开展经济普查,必须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经济普查的法律依据。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依法及时公布普查数据,使普查的成果惠及社会。
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也是体现客观真实的标志。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要统一设计普查方案,着力提高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发生之前。还要以科技创新保障质量,探索普查理论,更新普查方法,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促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