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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故鼎新建法治政府(1)
2008年5月11日 10点20分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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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2008年,距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已走过4年时间,依法行政早已从学术概念走向生动的基层实践,在江淮大地掀起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开门立法、监管“红头文件”、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省法制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关键,必须勇于革故鼎新,善于制度创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开门立法:最大限度体现民意

  开门立法,让立法的全过程向公众敞开,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的黄显鸿对此深有体会。在参与办理《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过程中,他和同事们去年一次次下到社区、乡镇调研,座谈会开了一场又一场,访谈过的人近千人,光笔记就记了几大本。今年年初,《条例草案》在网站和报纸上公布,一些体育社团、健身俱乐部、政协委员、居民、学生等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吸纳了100多条意见建议后,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反映出更多群众的声音。

  “就在六七年前,立法对公众而言还是很神秘的事,国家发函征求立法意见的文件,有些甚至标有‘机密’甚至‘绝密’字样,但近年来,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法律草案都向公众全面敞开,开门立法已从尝试性的公开走向了必须公开,形成工作常态,这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的罗建华说。

  在神圣的立法殿堂,响起寻常百姓的声音。去年8月29日,合肥庐阳区杏花镇桃花社区的农妇姜广元在省政府的有奖征集立法建议表彰会上领奖,她提出的在农村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意见,被立法部门吸纳。“我家老头子一开始根本不相信我能提什么建议,说你一个老太婆瞎折腾个啥。事实证实这立法是咱大家的事,每个人都应关心,明年我还要提建议!”姜广元笑着对记者说。

  开立法听证会、网站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集立法项目……近年来,安徽省政府在立法方面创下了多个全国“率先”。200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和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继续采取有奖方式向社会征集意见,透明、民主成为立法工作的显著特征。

  立法质量如何,关键看其实施后的客观效果,从2000年开始,省政府每年选择几件省政府规章实行“回头看”,测评实施效果,在全国率先形成制度化的“立法后评估”,发现并及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实现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有机统一。

  记者点评:立法撩起了神秘的面纱,与公众充分互动,方能使法成为民意的集中载体。开门立法的创举,正是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

  自我革命:为权力套上“紧箍咒”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用法律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运行。在我省,对“红头文件”的监管,审批制度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验,无不是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为权力套上“紧箍咒”,从而把行政权力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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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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