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资银行法人化改制增加了货币政策传导的不确定性。此前,受经营条件、开放城市以及服务对象限制,外资银行规模较小,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影响较为有限。随着经营区域、经营对象、经营币种等各类限制的逐步放开,外资银行业务规模和创新产品将较大规模地增长,这将较大程度地改变我国现有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行为方式及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从而使货币传导体系日趋复杂化。其次,法人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扩张也将境内外金融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增加了境外金融风险向境内渗透的可能性。外资银行可利用熟悉境外金融市场的优势,不断创新金融产品,通过杠杆原理进行运作,可能扩大资金流动倍数,从而放大境外市场对我国的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的多种影响。再次,法人外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和积极创新的过程中,其经营的合规风险也随之增加,对金融监管的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随着外资银行的法人化,其业务迅速扩张和相应的金融人才需求,可能使中外资商业银行的客户与人才竞争问题更加突出。
一年来,法人化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经营活跃,业务品种丰富完善,资产负债规模快速增长,分支机构迅速扩张。可以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市场格局实现了由“分行主导”向“法人主导”的平稳过渡。可以预见,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金融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银行业对外开放,我国引进了先进的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促进了国内银行业的经营水平的提升,丰富了国内金融产品,也推动了国内银行业与国际银行业的融合。实践证明,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是符合我国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我们今后需继续坚持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支持外资银行在华业务发展,主动适应外资银行改制后业务发展的新需求。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手段,积极应对银行业开放的挑战,维护好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安全。(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管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