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导读:
这是一起震惊椰岛的金融大案。2007年2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夏鼎钧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亿余元,同案被告人张杏元贪污公款1800余万元。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夏鼎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张杏元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夏鼎钧、张杏元均不服,向海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1月23日,海南省高级法院开庭二审。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当日没有作出判决。
求神也没用,夏鼎钧还是站到了法庭的被告人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