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银行间市场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始终重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参与主体具有了较强风险意识、市场透明度显著增强的情况下,银行间市场逐步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主权信用类产品的基础上引入了具有商业信用和风险溢价的金融产品,如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增加了金融产品种类,丰富了市场信用层次。在这一过程中,人民银行注重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市场中介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在参与主体履行信息披露与信用评级义务中依法执业,并接受市场的监督。
第四,在银行间市场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的职能对银行间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同时坚持市场化的管理理念。比如关于金融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人民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市场发展初期采用较为严格的审批制,但随着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各种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完善,以及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的提高,债券发行管理淡化了审批色彩,已改为采用核准制,今后还将视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向注册制转变。
记者:您认为下一步应该如何改善金融生态,从而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发展?
穆怀鹏:第一,改善金融生态需要改造金融市场的微观基础。对金融市场而言,就是要从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培养与改造入手。一是要加强市场开放程度,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与类型,促进参与主体行为的市场化与需求的多元化,防止行为趋同导致市场缺乏活力或波动太大。二是要大力培育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与主力军———机构投资者群体,培养其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增强其风险分析与管理能力。三是要扩大金融市场的外延,采取措施使个人投资者进入金融市场的渠道更为通畅,为企业年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集合性资金的投资运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