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则是需要加快推动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建设。竞争是市场的天性,固定、狭小但开放的环境中,个体通过相互竞争同样可以达到优胜劣汰的平衡。但在一个大鱼不能吃小鱼、小鱼不能吃虾米的金融环境里,机构不能形成规范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不论优劣都在市场上争夺资源,结果自然是降低系统整体效率。
另外,也需要金融机构加强自身适应能力,形成差异化生存,从而错开过度竞争。生态学上著名的高斯竞争定理显示:如果许多物种占据一个特定的环境,它们要共同生活下去,必然要存在某种生态学差别。自然界中,生存空间重叠的生物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策略避开竞争,如为了防止争夺食物而受到伤害而错开捕食的时间。在人类社会,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并不长的“小吃一条街”、“酒吧一条街”或者“服装一条街”内,数量繁多的商家都能共赢,他们采取的差异化定位策略既建立了自身的生存优势,又享受了地域合作带来的客户资源。对于金融机构,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专注于某一领域或某一产品的开拓从而建立核心竞争优势,也是拓宽生存、发展空间的有效方式。
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涉及到市场建设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工程。虽千头万绪,仍要抓住关键: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核心主体,当务之急是支持、促进其拓展宽广的生存、发展空间,为高效、自由、竞争的生态行为提供充裕的环境。只有如此,金融机构才可能按照市场需求和客户目标,在一定规范下,广泛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激发金融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