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勤同时建议,针对上海各类金融机构比较集中的特点,适当扩大中央驻沪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对主要在上海发生的金融风险,给予驻沪金融监管部门一定的自主处置权。同时,建设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满足市场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守信者时时方便,势信者处处制约”的环境。第三,建立健全具有良好连通性、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第四,努力形成鼓励金融创新的体制机制,为金融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契机,抓住人民币尚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这一时机,积极开发以人民币标价的金融创新产品,改进交易机制、方式和结算体系;积极培育金融衍生品市场,稳步开发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或市场基金等,逐步推出金属、能源等商品期货,积极支持货币经纪公司、商业银行设立的货币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不断丰富资本市场交易品种,推动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则表示,市场、法律和政府是金融生态三个重要的子系统。市场是金融生态的基础系统,法律是保障系统,政府是调节系统。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依据市场化的规则,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完成市场不能完成的经济功能,消除市场失灵和市场有限性对金融业的影响。
山东省常务副省长林廷生认为,一方面要对现存的制度、做法按照市场、法制、诚信的要求进行规范;另一方面要引入新的机构、制度和机制,使金融生态更加丰富完善。而要做好上述工作,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配合联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则提出,在金融生态环境中,政府、市场和企业是三个主体。政府是完全自觉的,市场是完全自发的,企业包括自发和自觉两种成分。政府要转换和健全职能,自觉地发挥主导作用,发展金融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如企业征信、资信评估、贷款担保、金融保险等,促进市场和企业健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