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高管待遇过低,正是市场化改革不充分的产物。因为上市后的国有银行,主要高管还是“中管干部”。他们的待遇不仅仅包括薪水,还包括了行政级别上提升的可能性,这正是没有完全市场化的体现。也因此,他们的薪酬待遇不可能与完全市场化的股份制银行等非国有金融机构相比。其实在国有银行,“中管干部”高管与非“中管干部”高管的待遇也有很大差别:中行从海外招聘的信贷总监、稽核总监等高管,因为是完全市场化招聘,所以待遇要比其他“中管干部”高管高得多。
金融家的待遇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如果董事会真正能够代表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利益,他们愿意给金融家以高薪,那就没有什么不合理。看看上市金融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构成:大约一半是股东代表,三分之一是独立董事,六分之一是高管。应该说主要是股权董事决定了高管的待遇水平。当这些股权董事看到高管层为他们创造了更高的利润时,加薪是合适的奖励。实际上,过去几年金融机构高管年薪的高速增长,正与它们的利润大幅增加密切相关。并且,金融企业的非国有股比重越高,高管的待遇越高,深发展、民生、招行、浦发就是这种排序。从这个角度讲,对于为自己创造财富增值的金融家,非国有银行的股东们更愿意兑现奖励,而只要他们自己觉得合算,那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