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 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社会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也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机构目前还没有能够对其客户从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效准确的信用信息,经信用中介部门审计认定过的信息往往也难保真实有效,事实上现金融部门大量不良资产有相当部分是有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有些信用中介部门不负责任骗贷造成的,企业、公众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还有待加强,失信惩罚机制有待有效建立。
(三)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特别是直接融资发展滞后目前,我国企业80%以上的融资来自银行贷款,对银行的依赖性大,企业风险对银行风险构成了显著影响"特别是弱化了公众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由于直接融资发展不快,社会储蓄只能通过银行体系转化为投资,久而久之,公众投资者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所有公众投资都要由国家像支付存款那样保证兑付,公众可以不承担风险。
(四)缺乏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加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仅靠人民银行还不够。金融生态是金融系统的外部环境,是金融部门内外交互的“化学变化”过程,它涉及到地方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公检法、发改委、经贸委等众多政府综合部门,在目前体制下人民银行在协助政府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只要有一环认识不到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效率就会大打折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就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