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金融业需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能够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更能够有力地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还存在着法律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等诸多缺陷。因此,金融生态建设是一件关系经济金融发展全局的大事, 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对宏观层面的制度进行创新, 又需要对微观层面的机制进行再造, 更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金融生态 金融生态建设 缺陷 对策 “金融生态”是近来常见于报端的词语,其实它是一个比喻, 它不是指金融业内部的运作, 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 来比喻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 包括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各因素的总和,是各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进程及新型银企关系等内容。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进程高速发展的今天,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通过建设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 建设市场制度和信用, 才能实现金融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而要建设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我们不断分析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现实措施。
一、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缺陷
(一)政策、法律环境不完善,对金融债权保护不够经济决定金融,经济发展为金融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动力,并促使金融推出更多的产品,提供更优的服务,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这种辩证的关系促使金融生态不断处于一个更高水平的平衡状态,形成更大的“资金洼地”,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这是一种良性循环的动态的过程。金融是社会经济运行的血脉,血脉的畅通,不仅有赖于正确的宏观经济决策,恰当的微观经济调整,还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1]。而我国正是在这些方面存在着问题。比如, 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主要是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政策性破产。从现实看,这一法律的有关规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已不相适应,不利于对合法金融债权的保护。又比如,现行的刑法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进行的金融诈骗,确定为刑事犯罪;而对于在我国企业的信贷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虽然不以据为己有为目的,但却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而获得贷款的行为,并未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这类欺诈行为是产生银行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再有,一些地方政策的不规范,比如一些转改制企业在重组中能借壳逃债,甚至有些地方分管领导认为逃的是国家的钱,留的是地方的利,能闭一眼就闭它一眼;还有些地方政府可能认为本地的银行就应该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本地银行存贷比过低就是银行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表现,并往往在年初经济工作会上都要给银行下指标,今年要新增贷款多少,完不成就开现场会,熟不知在现在金融体制下,这一观念已经过时,即使 完成任务”,也只是一时而不是长久,因为它已经违背了资金运行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流动有逐利、增值、安全的要求,按照现行银行管理体制,若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差,银行势必会“惜贷”、“恐贷”或将当地资金流到外地。因此,要吸引更多资金就得为金融部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优质的投资平台。最后是地方法律部门执法不力,特别在维护金融债权方面的案件,案情虽简单,但执行率和结案率都很低,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使得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陷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