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提高乡村医务工作者素质的同时,我市今年还加大了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纳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市财政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助,县财政则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5%落实配套资金;对未纳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项目,市财政按总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县级财政按项目投资总额的80%落实配套资金。对于急需设备更新的乡镇卫生院,市财政每年还安排70万元用于设备更新,县财政则按每个卫生院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于村卫生室,以村和社会投入为主,县级财政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定额补助。同时,今年我市还落实了乡村两级公共卫生经费,凡参与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将得到补贴,全市村医从今年起都拿起了“补助工资”。